一、7月14日-7月20日事故的主要特点:煤矿煤与瓦斯突出较大事故时有发生
上周煤矿共发生较大事故3起,死亡12人。其中: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2起,死亡8人。这2起事故是:
1.7月14日,贵州毕节地区大方县高店煤矿,采煤工作面回风上山探煤巷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当班下井20人,其中16人安全升井,4人死亡。该矿为私营煤矿,基建矿井,设计能力9万吨/年,2004年6月水城监察分局批复安全设施设计。该矿为高瓦斯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和瓦斯抽放系统正在安装,发生事故的工作面未安装甲烷传感器。该事故突出煤量约450吨,突出瓦斯约5万立方米。
2.7月16日,江西乐平矿务局涌山煤矿,上山掘进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4人死亡。该矿为国有重点煤矿,核定生产能力20万吨/年,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已安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该事故突出煤量约260吨,突出瓦斯约3.3万立方米。
二、措施与建议
针对近期煤矿瓦斯突出较大事故时有发生的情况,要督促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现场会精神,切实加强瓦斯治理工作,按照建立“十六字”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的要求,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针对7月14日贵州毕节小煤矿发生瓦斯突出事故的情况,督促各地要重视和加强小煤矿瓦斯突出的防范工作,严格落实小煤矿瓦斯治理和防突措施,对高突矿井未采取瓦斯抽放等措施的要坚决责令停产整顿。同时要加强小煤矿基建矿井的监管监察,严防小煤矿“三同时”未落实、违规生产造成重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