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煤矿事故分析等相关工作的函
煤安监司函调查〔2009〕1号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为贯彻落实2008年11月13日在北京召开的煤矿事故调查及结案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局领导提出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事故调查和分析工作的水平,请各省级煤矿安监局认真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一、认真做好本辖区2008年度煤矿事故分析工作。
二、向国家局提交1起重大事故调查报告范本(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事故的省区可依次选择较大、一般事故。
三、对提交调查报告的事故做出动画演示,片长时间5-10分钟为宜。
请各省级煤矿安监机构要高度重视,按照王树鹤副局长的要求和会议精神,认真做好上述工作,并于2月底前完成,国家局事故调查司拟于2月底或3月初召开会议进行交流。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