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个人邮件
首页 > 总局机关子站 > 煤监办公室 > 文件司函 > 正文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行政执法四项制度的通知
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2009/08/12 稿件来源: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字号 打印本页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转发

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行政执法四项制度的通知

煤安监司办〔200920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为加强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促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研究制定了《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考核办法》、《行政执法优秀案卷评比检查办法》和《定期通报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制度》,在系统内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现将上述四项制度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辖区及本单位实际学习借鉴,不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煤矿执法监督工作,推动公正、严格、廉洁、文明执法,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行政执法效能。

    附件 1.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行政执法监督办法

         2.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考核办法

         3.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行政执法优秀案卷评比检查办法

         4.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定期通报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制度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二○○九年八月六日

转发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行政执法四项制度通知 煤安监司办〔2009〕20号
   相关链接
    责任编辑: 杨宇虹
  主办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查 询 电 话: (010)64463366 事故举报电话: 010-64294453
  承办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通信信息中心 网站值班电话:(010)64463685 010-64237232
  协办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调度中心 中国安全生产报社 中国煤炭报社 网站管理员邮箱:wzbj@chinasafety.gov.cn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京 ICP备050713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