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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煤监局咸阳分局召开学习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座谈会
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2010/08/31 稿件来源: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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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咸阳分局在西安组织召开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座谈会,咸阳、宝鸡、安康、商洛市和彬县、旬邑、长武、镇巴等重点产煤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辖区部分大中型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及分局全体监察员共计3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分局党总支书记季治文同志主持。

会议原原本本对陕西煤监局杨凌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贯彻,对国务院《通知》精神进行了认真解读,与会人员就《通知》精神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大家认为,《通知》完全符合安全生产工作领域的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是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性、指导性、纲领性文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管理;落实政府和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提升;切实解决辖区煤矿长期以来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关键问题、重点和难点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通过更加严格的企业安全管理、更加坚实的技术保障、更加有力的安全监管、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更高标准的行业准入、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更加注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咸阳分局局长樊西洋同志对深入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提出四点意见:一要抓好学习宣传。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必须深刻理解、准确把握《通知》精神,做好对煤矿企业的宣传贯彻工作。辖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必须深入到每一个煤矿,开展专题宣讲和监督检查,从企业主要负责人、中层干部到班组现场的每一名员工,要人人皆知,熟悉《通知》的具体规定。二要制定配套的实施办法和措施。按《通知》规定,辖区各煤矿企业要做好对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具体措施。分局各监察室及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煤矿企业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三要加强工作督导。密切关注《通知》的贯彻落实情况,认真研究、协调解决贯彻实施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对于《通知》明确的有关重大事项,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落实项目、资金和工作进度,加快推动落实。四要严格安全监管监察。督促企业把规定的每一项要求逐一落实执行到位,不留死角。对违反规定的,要严格执法,不折不扣地依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同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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