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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安全监管局对宣威市煤矿安全生产进行督查
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2010/08/30 稿件来源: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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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关于加强煤矿汛期水害防治雨季“三防”专项整治工作等要求, 8月10日至13日,省安全监管局组成督查组,对宣威市和云南省煤化工集团东源煤电有限公司的煤矿安全生产进行了督查检查。

督查组对宣威市的旧堡煤矿和东源煤电有限公司的田坝煤矿进行了现场检查,分别与宣威市、东源煤电有限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进行了座谈,反馈了检查意见。督查组认为,宣威市和东源煤电有限公司的煤矿安全生产总体形势较好,但是仍然存在煤矿安全基础薄弱、企业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现场管理不到位、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依然存在等问题。

督查组要求,宣威市和东源煤电有限公司应积极把握当前较好的安全形势,认真汲取近期发生的重特大煤矿安全事故教训,始终保持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坚决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一是贯彻落实好国务院第118次、省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精神,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继续深入推进煤矿瓦斯、雨季“三防”、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等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执行各项瓦斯管理措施,加强防突和抽放工作管理;认真汲取甘肃舟曲特大泥石流灾害教训,防范泥石流、滑坡、淹井、透水等灾害发生;狠抓狠打证照不全、无证、非法违法、私挖滥采等生产行为。三是要高起点、高标准搞好质量标准化示范矿井建设。鼓励引导煤矿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积极引进新技术、新装备、新管理办法,推进中小型煤矿的机械化装备程度。

( 云南省安全监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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