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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煤监局对重点产煤市开展节后煤矿安全监察专项督查行动
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2010/03/08 稿件来源: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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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湖南省深化煤矿整顿关闭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的紧急通知》等重要文件精神,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深入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湖南煤监局决定,3月3日至4月10日,以娄底、郴州、衡阳、邵阳、怀化、常德、长沙和株洲8个市为重点,由局领导带队分四个组开展节后煤矿安全监察专项督查行动。

此次专项督查的主要内容:一是检查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做好元旦、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二是检查地方政府是否按《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意见》和《湖南省深化煤矿整顿关闭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全面部署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是否进行了宣传发动、调查摸底,是否制定了工作方案和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有关部门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了停产整顿煤矿名单,是否下达了责令停产整顿监管指令,并采取强力措施确保停产到位;停产整顿煤矿、整合技改矿井是否严格限制了下井人数;是否按要求对已明确关闭的煤矿或井筒采取了关闭措施,特别是对列入整合技改范围但至今仍未实施整合技改工程的,或未按法定程序报批初步设计、安全专篇擅自组织施工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是否进行了关闭,并达到国务院446号令的标准。三是检查地方煤矿监管部门开展煤矿节后复产验收工作情况。是否制定了节后复产验收方案及标准,并严格按方案和标准进行验收;属应关闭或停产整顿的煤矿是否进入了复工或复产范围;现场抽查,煤矿是否存在边技改边生产行为,或未经复产验收擅自恢复施工、生产行为。四是抽查年前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且批准复产的煤矿的整改情况。煤矿企业是否制定并落实专门的安全生产措施和安全监管责任;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是否按要求整改到位;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是否停止了含水岩层巷道掘进和水患威胁区域的采掘活动;突出矿井是否停止了石门揭煤和突出原始煤层的巷道掘进。

专项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抽查煤矿的方式,现场监察结束后,督查组将召开各县市政府、相关部门、煤矿企业代表参加的情况通报会议,通报抽查时发现的问题、处罚情况,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对抽查的县市区由监察分局下达监察意见,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普遍性的问题,由湖南煤监局向市州政府书面通报情况。

湖南煤监局开展节后煤矿安全督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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