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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办、安委办通知精神和总局“3.2”专题视频会议要求,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关于做好春节前后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广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关于做好春节前后和“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桂煤安监字〔2010〕5号)和《关于做好春节前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桂煤安监字〔2010〕6号)的要求,我局由局领导带队分三组,深入重点产煤的百色、来宾、河池等市和煤矿企业,全面开展重点监察督查工作,确保节后和“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
监察督查组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通知精神和“3.2”专题视频会议精神,认真做好煤矿节后复产验收的督察监察工作。一是重点督促地方政府是否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复产验收工作方案,严格落实煤矿复产验收工作责任制,严格复产验收程序和标准,做好辖区煤矿节后复产验收工作;是否按照国务院安委办、自治区安委办的要求履行复产验收有关程序、严把安全关,是否存在盲目复工复产现象等。二是严厉打击无证开采、乱采滥挖、盗采资源、以整合名义逃避关闭、以技改名义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止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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