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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煤监局贯彻落实“3·2”视频会精神,采取措施确保“两会”期间煤矿安全形势稳定
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2010/03/08 稿件来源: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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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辽宁煤监局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3·2”视频会议精神,重点学习了国家总局骆琳局长的讲话精神,要求全局各单位部门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深刻学习,增强责任感,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察,切实保障“两会”期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会上,局长贾斌指出,各监察单位和部门负责人,要带头深入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以下称《通知》),结合《通知》提出的6个方面、19条具体要求和煤矿安全形势,安排部署好近期监察工作重点,坚决做好当前这个特殊时期、敏感阶段的安全监察工作,切实保障“两会”的顺利召开。强调,近期重点要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要认真组织学习《通知》精神,充分认识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同时深入煤矿和政府及其监管部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督促贯彻落实好《通知》精神,促使“安全生产年”各项任务和目标顺利实施。

二是针对性开展煤矿瓦斯、火工品管理、煤矿粉尘危害治理等多项专项监察,重点抓好节后复产验收审批工作,要坚决打击煤矿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安全生产不达标的煤矿坚决不允许生产,同时积极配合全省安全大检查活动。

三是组织监察人员深入学习“3·2”视频会议精神、骆琳局长讲话精神和国家总局29号令,进一步提升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对照新标准、新要求加强监察、严格执法,积极探讨和创新监察工作新方式方法,适应煤矿安全不断发展的形势。

四是做好总结工作,通过对各阶段工作的不断总结,制定和完善事故防范机制和监察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同时严格监督,抓好各阶段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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