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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北分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辖区煤矿作业场所粉尘危害实际情况,专门研究部署了三阶段具体步骤开展煤矿作业场所粉尘危害治理工作,保障煤矿从业人员职业健康。 一是煤矿自检自查阶段。从即日起至6月末,指导煤矿落实责任,针对煤矿自身粉尘危害情况做好计划,开展调查和治理,并随时向辽北分局汇报自检自查工作各阶段情况。 二是开展专项监察工作阶段。7月至9月,根据煤矿自检自查情况和结果,针对突出问题,将研究制定专项监察主要内容和步骤,针对辖区煤矿的粉尘危害治理情况开展专项监察,督促煤矿进一步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是总结通报阶段。9月末,通过总结辖区煤矿粉尘危害治理专项监察情况,召开通报会,对煤矿和监管部门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保障辖区煤矿粉尘危害治理到位,保障煤矿职工职业安全。同时,将专项监察情况上报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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