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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不断强化落实煤矿瓦斯防治现场管理措施
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2010/03/05 稿件来源:福建煤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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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矿井已基本建立以矿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瓦斯治理制度体系,以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瓦斯治理技术管理体系,设立由技术负责人直接管理的生产技术和“一通三防”等技术部门,建立了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安全培训、安全投入、安全仪器仪表、设备管理、隐患排查整改、安全会议和瓦斯治理目标考核责任制等管理制度,编制了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粉尘、防灭火安全措施计划,各种图纸报表较齐全。同时,注重安全培训教育,坚持煤矿领导干部下井跟班制度,全面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坚决落实好煤矿瓦斯防治各项政策措施。

  二是严格煤矿准入门槛。矿井基本上能够根据煤层赋存情况,优化矿井巷道布置,简化生产系统,明确煤层和采煤工作面开采顺序,及时核定矿井通风能力,按照《煤炭生产许可证》登记的能力编制生产计划,严格按规定控制采掘工作面和下井人员数量,不超能力组织生产。正常生产矿井能力提高一个标准设计档次以上及资源整合矿井,都严格履行煤矿基本建设程序,没有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矿井投产后5年内通过能力核定提高生产能力。建设项目投产前,矿井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性和煤自然倾向性鉴定必须齐备,瓦斯治理工程必须具备各项功能和条件后,才准予通过竣工验收投入生产。

  三是严格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以新一轮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为契机,强制煤矿企业安装安全监控系统,并建成全省联网。各申请延期换证矿井,通风系统必须经具备资质的评价机构评价合格并经福建煤监局现场审查合格,必须完成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安全并实现正常运行,方可延期换证。

四是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培养。2009年,全省3805人参加安全资格培训复训,发放“三项岗位”人员证书1294本,近5万一线矿工参加岗前培训。为了弥补全省煤矿专业技术人员的不足,福建省加快推进煤矿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有效整合省内院校教学资源,采取联合办学、委托培养等方式,牵头委托龙岩学院、交通学院和永春职专,招生本、专科学生332名,拟将不断充实该省煤矿安全生产技术队伍,满足煤矿生产建设技术需求。

五是完善矿井通风系统。矿井都有较完善的通风系统,主要进回风巷断面符合要求,主要通风机、风门、局部通风机、风筒安装了监控装置,对密闭进行拍照建档,重视局部通风机设置位置和风筒吊挂质量,能及时调节分配风量,矿井实际供风量、井巷风速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无发现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超限作业现象。矿井都配备了一定数量的风表、瓦检仪等通风检测仪器,有经培训合格的专职瓦检员,坚持按规定测风测气,并报矿井技术负责人和矿长审签。

  六是落实煤矿瓦斯级别监察鉴定。一年一度的矿井瓦斯等级鉴定与二氧化碳涌出量测定,由各煤炭企业总工程师牵头,组织通风专业人员严格按要求进行测定,测定结果经县、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复核后,上报省经贸委严格审批。历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及日常监管监察情况表明,我省所有煤矿均为低瓦斯矿井,无高瓦斯或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没有降低原瓦斯等级鉴定的矿井,也无瓦斯特别异常现象。

  七是齐备各类消防设备。矿井能按规定设置井上下消防材料库,配有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消防砂、消防铲、消防带、斧子、砂袋等消防器材,主要机房和机电硐室配备足够的消防材料,地面设置了满足要求的消防水池及水源供应,敷设管路至工业广场和井下各消防用水地点、防尘地点;主要进风井口设置防火门,有检身人员进行入井检身。矿井每年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签订救护协议,进行反风、消防等各种防灾抗灾演习。

  八是不断加大安全技术投入。严格按照财政部、发改委、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煤矿安全费用提取标准的通知》要求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我省煤矿企业现行的提取吨煤10元维简费和吨煤10元安全技措费,全部用于煤矿的安全生产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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