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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朔州监察站加强关闭矿井监察工作,对整顿关闭矿井进行全面督查,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是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关闭矿井联合执法督查活动,完成工作任务; 二是每季度对关闭矿井进行定期巡查; 三是在完成月度执法计划、联合执法、举报核查、建设项目“三同时”审验、安全许可现场检查、事故调查、举报落实、隐患排查等工作去现场时,必须检查被整关闭矿井;同时将其采空区积水、火区、开采煤层等情况登入“矿井重大隐患台账”; 四是关闭矿井存在的问题,依法向主整保留矿下达监察指令,并向县区政府、集团公司书面通报(电话当日通报,书面三日内)。 五是将矿井关闭工作进展情况列入对县区政府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在每季度与县区政府的通报会上,对矿井关闭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违法行为、上级要求、监察意见等进行通报,督促县区政府加快矿井关闭和验收移送国土部门工作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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