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全国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安监总局局长骆琳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安排部署“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对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提出工作要求。视频会议结束后,吉林煤监局立即召开党组工作会议,迅速贯彻落实视频会议精神,并对做好“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提出六条工作措施:
第一,认真组织学习国办通知精神,准确把握核心内容,按照国办通知提出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政策措施,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措施,逐项抓好落实。
第二,支持配合、检查指导地方搞好煤矿企业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严格安全验收工作制度,凡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矿井一律不得复工复产。
第三,积极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活动。吉林煤监局、吉林省安监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分赴7个重点产煤市(州)开展煤矿安全专项督查,督促煤矿企业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好“两会”期间的煤炭生产。
第四,深刻吸取神华集团“3•1”透水事故教训,结合季节性特点,重点做好矿区桃花水、老空水防治工作;深入推进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严防超能力生产,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第五,切实加强应急值班工作,提高应急管理能力。严格执行调度值班、处级干部到岗值班、局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完善应急预案,明确信息处置程序,确保能够及时、妥善应对各类紧急情况。
第六,严肃查处煤矿事故,严格追究事故责任。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协调机制,进一步提高事故调查效率;加强舆论引导,形成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煤矿安全生产舆论氛围,充分发挥事故查处的警示教育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