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09〕87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加快实施“万名班组长安全培训工程”,切实加强和规范煤矿班组长安全培训,根据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继续承担煤矿安全培训考核职责的函》要求,福建煤监局、福建省经贸委于近日联合向福建省能源集团,各产煤市、县(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安监局和有关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发出《关于全面开展煤矿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闽煤安监综合〔2010〕13号),决定从2010年开始,在全省煤矿全面开展煤矿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以全面提升班组长的安全素质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