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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关于转发《安徽省地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瓦斯综合治理能力审查标准》的通知
煤安监司办〔2009〕31号
各省级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为加强安徽省地方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安全管理,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安徽省地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综合治理能力审查标准》,对矿井瓦斯综合治理能力审查、处理等作了操作性较强的规定。现转发给你们参考借鉴,并请各单位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工作。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