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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对鹤岗新兴煤矿爆炸事故的抢救工作提出意见
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2009/11/21 稿件来源: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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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黑龙江省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发生爆炸事故的报告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司局研究,对事故的抢救工作提出意见:

一、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抢险指挥部,组织救援力量,全力以赴组织事故抢救工作。

二、要认真核实下井人数,确定被困人员位置,采取各种有力措施,抢救被困人员。

三、事故抢救过程中,要密切监测井下瓦斯等有害气体变化情况,采取严密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抢救人员安全,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四、认真做好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矿区社会稳定。

五、认真查找事故原因,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认真落实煤矿瓦斯治理措施,加大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全省煤矿安全监督管理,严防类似事故的发生。

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对鹤岗新兴煤矿爆炸事故抢救工作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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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周秀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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