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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突出重点 严格执法 力促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
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2010/05/12 稿件来源:陕西煤矿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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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重点  严格执法  力促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书记、局长 常天明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于2000416挂牌成立,已走过十年历程。十年来陕西局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突出重点,严格执法,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为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做出了积极贡献。

十年工作成效表现为:(一)事故总量大幅下降。全省煤炭年产量由19993139.37万吨增长到200929050.29万吨,增长近10倍,位居全国第三;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总人数由1999年的123起、221人减少到2009年的31起、34人,分别下降74.8%84.6%;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由1999年的7.04降到2009年的0.117,下降98.3%2009年更是下降幅度全国第一。(二)监察执法工作不断强化。始终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严格执行监察计划,合理安排监察内容,做到重点监察保点,专项监察保线,定期监察保面。通过点、线、面结合,编织煤矿安全监察网,收效显著。据统计,10年间省局及其所属分局累计监察矿井2.7万矿次,查处安全隐患14.4万条,制作各类执法文书4.9万份,罚款8801.52万元。(三)煤矿瓦斯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始终把瓦斯防治作为预防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头等监察大事来抓,坚持高突矿井瓦斯日报调度制度,落实瓦斯治理“七项措施”和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制定实施瓦斯治理监察方案,全省重点矿区和主要矿井均建立了地面或井下移动抽放系统,实现了先抽后采;国有煤矿瓦斯抽采率基本达标。(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成果显著。始终把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作为一件大事紧抓不放,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联合采取措施。2005年,国务院《特别规定》和《紧急通知》两个重要文件下发后,会同省煤炭工业局对全省煤矿进行扎实细致的摸底排查,提出了全省584处停产整顿煤矿名单,省政府在《陕西日报》上予以公告等。经过各方努力,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小煤矿数量由原来的2500多处减少2009年末533处,减少78.7%。(五)事故查处力度不断加大。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三项基本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严肃煤矿事故查处。累计查处事故907起,处理责任人3000多名。同时,为严防瞒报、迟报事故现象的发生,专门设立了事故举报电话,查处群众举报230余次,有力地震慑了隐瞒事故违法行为。(六)煤矿安全准入工作不断得到加强。始终坚持行政许可办公室“一个窗口”对外,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核发放,为1376处煤矿企业颁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严格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制度,同时加大对批小建大、随意变更设计、扩大生产能力、边基建边生产等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

这十年对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来说,既是不平凡的十年,又是不断发展完善的十年。展望未来,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任重而道远。今后一个时期,陕西煤炭产量仍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安全工作压力仍然很大。我们一定要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努力开创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新局面。

今后我局突出抓好几项工作:一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冷静对待成绩,清醒分析问题,充分认识做好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做到辩证谋事,见微知著,增强监察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和针对性。二要创新监察方式,合理规范自由裁量权,提高“三项监察”效能,做到监察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切实履行国家监察职责,实施到位有效监察。三要严格行政许可,强化源头治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持省局负责资料审查、分局负责现场审查的原则,继续做好安全生产许可工作;严把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关口;严格安全培训、检测检验、安全评价、救护队伍等煤矿安全中介机构的资质监管。四要突出瓦斯治理,紧盯重大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严格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督促企业落实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构建瓦斯综合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和落实区域、局部两个“四位一体”防突综合措施;完善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落实专人督办,跟踪监察。五要严肃查处煤矿事故,严格事故责任落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规、规章,完善事故查处沟通协调机制,加快事故结案进度;加大对重大涉险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完善现场分析会、事故约谈、事故通报等制度,促进地方和煤矿安全责任的进一步到位;严查瞒报、迟报、谎报、漏报行为,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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