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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加强队伍建设 努力开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2010/05/13 稿件来源:青海煤矿安全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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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队伍建设  努力开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青海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建青

 

青海煤矿安全监察局成立于20058月,全局人员编制15名,实有人员13名,从事执法工作的监察员9名。截止目前,全省已探明煤炭工业储量近75亿吨。全省有各类煤矿56处,总设计生产能力1230万吨/年。其中:生产矿井34处,生产能力702万吨/年;基建矿井22处,设计能力为528万吨/年。

青海省地处有世界屋脊之称的青藏高原东部,气候高寒、缺氧,干旱少雨、风沙大、风力强,工作和生活条件异常艰苦。全省80%的煤矿分布在海拔3500以上的高原地区,其中最低2500,最高5100;大多数煤矿年平均气温-7℃~-1℃;有50%以上的煤矿距省城西宁700公里以上,其中最近的40公里,最远的1600多公里;全省50%的煤矿年降雨量不足150毫米,其中最低36毫米,最高410毫米;大多数煤矿常年刮风,平均风力8-9级并伴有沙尘。

几年来,我局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忍耐、特别能奉献”的“四个特别”精神,不怕吃苦,敢于挑战,勇于开拓,努力完成煤矿监察执法任务,为青海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在原煤产量从2005年的350万吨/年增加到目前的1000余万吨/年,增长近200%的情况下,20062009年,事故死亡人数分别为24人、18人、11人和2人,呈逐年大幅下降的良好态势。

一、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一支不怕吃苦、特别能战斗的高原执法队伍

由于青海省特殊的地理、气候环境和煤矿分布特征,开展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常常面临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必须有一支不怕困难、排除艰险、勇于奉献、敢打硬仗的煤矿安全监察队伍,才能履行好国家局赋予的圣神职责。实践证明,我局虽然成立时间不长,缺乏监察经验,但只要牢固树立不怕吃苦、勇于奉献、敢打硬仗的信念,就会塑造一支政治上逐步成熟、业务上基本熟炼、工作上吃苦向上、作风上廉洁奉公的执法监察队伍。2008年,我局组织木里煤业聚乎更二井田露天矿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该矿海拔4300多米,加之冬季,寒冷和缺氧考验着参与验收工作的每一位同志,有好几位同志发生严重的高原反应,头晕目眩、腹胀呕吐,但大家一边吸氧一边坚持工作,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2009年年底,玉树藏族自治州达哈煤矿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该矿位于海拔5100多米的曲麻莱县无人区内,我局监察员在没有特别保护设施的条件下,克服各种艰难困苦,顶住了高寒缺氧,驱车1600余公里(其中近400公里便道)赶往矿区,完成了现场检查任务。

二、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

对于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来讲,监察执法固然十分重要,不能有丝毫懈怠。我们深刻体会到,要想煤矿长治久安,必须治标与治本同时抓,才能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否则,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监察执法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我局针对青海省煤矿安全基础薄弱、安全欠账较多的状况,在国家一系列方针政策指引下,引导和督促煤矿加强安全基础工作。一是关闭了一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资源枯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小煤矿由2005年的60多处减少到目前的47处,减少了25%;二是积极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根据经济发展对煤炭资源的需求,合理确定煤炭开发布局,坚持以资源整合、有序开发为重点,以关小建大、提升水平为原则,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木里、默勒、宁缠、外力哈达、老高泉等矿区进行资源整合;三是进行煤矿瓦斯治理。我局把防治瓦斯灾害作为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的重点工作,积极推行落实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构建瓦斯综合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将在2010年底建成3个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和1个瓦斯治理示范县;四是推进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改革。为进一步提升煤矿安全保障水平,实现小煤矿安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从根本上解决小煤矿安全基础薄弱、事故多发的问题,按照全省煤矿改进采煤方法的总体要求,全省小煤矿逐步淘汰落后的采煤方法和工作面木支护,并实现正规采煤。现已取得初步成效;五是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按照国家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的要求,结合全省实际,由我局牵头,研究制定了《青海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按照统筹安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逐级达标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启动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确定8个煤矿为全省第一批达标矿井,并下达了计划,进行了安排部署,预计2010年年底实现达标。

通过狠抓煤矿安全基础工作,我省煤矿技术装备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建成了义海能源公司大煤沟矿、青海煤业鱼卡煤矿等一批现代化大中型矿井,大头羊一矿、二矿等一批小煤矿实现了正规壁式回采,并采用了悬移支架支护;全省所有生产矿井都安装使用了安全监控系统;义海能源公司大煤沟矿、西海煤炭公司海塔尔矿还安装了井下人员跟踪定位系统,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2009年,青海省创下了煤矿百万吨死亡率0.156的历史最好成绩。

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直接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继续履行好煤矿安全监察职责,不断总结经验,再接再厉,为全面完成“安全生产年”各项目标任务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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