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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安全发展 强化监察执法
着力促进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书记、局长
杜建荣
山西是全国的能源基地和煤炭大省,煤炭生产量约占全国的1/4,外调量占全国省际煤炭外调总量的70%,为国家经济建设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能源保障。山西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作为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机关,在进入新世纪的近十年来,我们按照构建“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煤矿安全生产格局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煤矿安全监察执法,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山西煤炭工业的科学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十年历程成效显著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于2000年9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10年来,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山西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山西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全体监察员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履职、顽强拼搏,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事故总量大幅下降。10年间,全省煤炭产量由1999年2.46亿吨增长到2009年6.15亿吨,增长1.5倍;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由1999年152起、503人减少到2009年72起、206人,分别下降53%和59%;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由1999年1.95降到2009年0.328,下降83%。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执法效能逐步提升。10年间,全系统煤矿安全监察人员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扎实开展煤矿安全计划监察,实现了安全监察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现场监察矿井5.4万矿次,下达各类执法文书20多万份,查处各类煤矿安全隐患和问题40多万条,累计上缴财政罚款3.7亿元。严格查处各类煤矿伤亡事故1370余起,追究1.2万余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了强大的警示和推动作用。
瓦斯治理扎实推进。认真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和“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要求,制定和完善煤矿瓦斯治理监察办法,围绕采掘布局、通风系统、监测监控、瓦斯抽采、现场管理等方面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大力促进煤矿瓦斯抽采和利用。到2009年底,全省已有166个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建立了瓦斯抽放系统,全省煤矿瓦斯抽采量达到24亿立方米以上,利用量达到7.5亿立方米以上,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瓦斯事故的发生。
整合关闭持续深入。按照“整顿关闭、整合技改、管理强矿”三步走战略部署,不断加大对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资源枯竭、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和落后生产能力矿井的监督检查力度,大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兼并重组,近年推动地方政府累计关闭矿井5130处,矿井数由1999年的5594处,整合关闭到全省保留矿井1053处,70%的矿井生产能力将达到90万吨/年,淘汰了生产能力在30万吨/年以下矿井,保留矿井全部实现机械化采煤。
安全基础全面加强。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推动煤矿加强现场管理。强化职工安全培训,完善培训网络,10年来全省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累计组织培训各类人员79万余人次。到2009年底经国家和省两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认证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达201个,煤矿安全评价机构11家,煤矿安全检测检验机构10家。坚持科技兴安战略,积极推广使用煤矿安全生产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全力推进煤矿实现综采机械化,加快建设现代化矿井的进程。
监察制度逐步完善。10年间,随着“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工作格局逐步形成,我们制定和完善了各类规章制度,监察执法工作实现了程序化、制度化、科学化;积极研究探索监察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手段,注重创新安全监察、持续提升执法效能;不断加强对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检查指导,促进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地方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
安全发展任重道远
十年来,虽然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新进展,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较大差距,煤炭工业做为山西传统支柱产业,在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进程中保障安全发展仍然压力大、问题多,煤矿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机遇、新挑战,我们必须居安思危,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坚决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山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三项行动”、“三项建设”,着力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
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定做好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指示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的部署和要求,肩负使命、勇挑重担,再接再厉、努力工作,争取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要不断提升煤矿安全“三项监察”层次,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始终在做细做实“三项监察”上下功夫,始终把瓦斯治理和防治水作为现场检查的重点和煤矿安全监察的关键环节,积极推动煤矿合理集中生产和提高安全装备水平,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及时查处重大隐患,严肃查处事故,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创新监察方法手段,确保安全监察取得实效。
要不断强化煤矿安全基础工作,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继续大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兼并重组,严格煤矿安全生产许可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深入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监察,持续推动煤矿强化通风瓦斯管理和作业现场管理、加强对职工安全培训教育,促进煤矿向建设技术装备信息化、职工队伍素质化、现场作业规范化的新型安全高效矿井的目标迈进,进一步提高矿井本质安全化程度。
要不断加强煤矿安全监察队伍建设,为监察事业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完善监察人员考核制度,形成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坚持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相结合,加大对监察人员培训、交流、轮岗力度,强化廉政教育,树立监察队伍良好形象;加强各级党组织建设,增强班子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实现全省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和加快建设新基地新山西进程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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