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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求是 有效监察
——福建省煤矿安全监察回眸
福建煤矿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炎生
福建煤矿安监局成立以前,福建省每年的煤矿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均在百人以上,百万吨死亡率均在6以上;2005年11月福建煤矿安监局挂牌成立后,全省煤矿生产事故和死亡人数大幅度下降,2006年至2009年,全省煤炭年产量从1550万吨增加到2466万吨、增长59.1%,事故起数下降83.33%,死亡人数减少78.95%,百万吨死亡率从6.01下降到0.811、下降86.51%,三项指标都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全省煤矿逐步走出了一条安全、健康的发展路子。事实证明,国家在福建省设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是正确的,成效是积极明显的。
这成绩是如何取得的?关键在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煤矿安全工作的各项部署,关键在于坚持国家政策法规,严格监察执法,关键在于坚持立足福建实际、实事求是创新监察执法机制,关键在于始终抓好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行力。
创新安全监察执法机制。针对福建小型煤矿多、矿点分散、监察半径大、监察力量不足以及未设立监察分局等实际困难,积极探索推动地方各级政府落实“一岗双责”责任的有效办法,积极探索推动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硬办法、硬措施。充分依靠省直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基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的力量,通过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开展联合督查等方式,形成多部门多层次协调联动、综合治理的格局,有效解决监察力量不足、下无分局的难题。一是与省直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积极协调省经贸委、国土资源厅、安监局等部门,建立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事故调查、资源整合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等联合审批、联合调查、联合执法机制,根据阶段性任务需要不定时成立联合检查组,就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春节期间煤矿停产检修及节后复工、煤矿整顿关闭、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工作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煤矿安全专项行动、煤矿水害防治等开展联合督查,形成了多部门多层面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二是与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对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落实对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在“三项监察”中,主动邀请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共同参加,对监察发现的问题、隐患一并在现场进行处理,并指导地方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规范执法程序,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提升执法质量。三是开展专项检查指导。定期对全省各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结合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及事故查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向地方政府通报,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的支持;及时召集地方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进行座谈,通报监察执法情况,对矿井存在的隐患问题共同研讨整改措施,依靠地方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及时提请地方政府实施关闭。四是通过不定期召开现场会、跟踪督促地方政府落实追究煤矿事故责任、督促煤矿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等行之有效的措施,推动煤矿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加强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安全水平。
突出解决煤矿安全重点问题。坚持抓重点、求突破、出实招,每年突出解决好一至两个重点难点,努力减少煤矿事故,遏制重特大煤矿安全生产事故。2006年突出解决煤矿水害防治问题,严格落实赵铁锤局长在福建调研时提出的防治水害“八有”举措,并作为一项长效机制持之以恒抓好落实,有效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2007年加强煤矿顶板管理,突出解决福建省煤矿顶板事故“零敲碎打”、
事故总量居高不下问题,使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连续三年大幅度下降;同时部署开展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推进基础管理水平的提高。2008年全面实施基础强矿工作,全力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培训,加快通讯、压风、防尘供水系统“三条线”建设,全面淘汰落后人力板车运输方式,并筹备建设福建矿山实验室,使福建省的煤矿逐步走出一条安全健康发展的路子。2009年突出推动“科技兴安、科技兴煤”工作,利用企业资金、依靠社会技术力量,推进煤矿100%安装安全监控系统并实现全省联网;针对福建省煤炭专业技术人才严重缺乏的情况,采取联合办学、委托培养等方式和支持院校扩大或重新开办煤矿专业的办法,委托省内三所大中专院校通过高考招生和企业选送等方式培养煤矿安全专业技术人才,2009年度已经招收333名大中专学生。对此,煤矿企业高度肯定,他们表示煤矿安监局做了他们盼望已久、多年想办又办不到关乎企业健康发展的大好事。我们计划通过三至五年努力,基本解决福建省煤矿安全专业技术人才严重缺乏问题,全力推动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
有效落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认真总结两年来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经验做法,推动地方政府出台奖励措施,在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积极督促、引导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促进各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和日常化。目前,全省已建成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171家,其中2家乡镇煤矿已达到一级标准,三级以上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占全省煤矿的51.04%。计划到2010年底,推动全省80%以上煤矿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并建成一批骨干型矿井。积极推进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和示范县、示范矿井建设,建设8个示范县、10个示范矿井。督促推动全省已规划的54对矿井开展资源整合技改工作,目前,全省整合技改项目已全部进入施工阶段,即将组织竣工验收。将建设项目“三同时”列入为监察工作重点之一,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申请和备案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专项检查监察的通知》等4份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调度制度,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有力保障了煤矿建设项目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始终抓好监察队伍建设。近几年,我们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健全和健全内部运行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完善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不断提高集体决策能力和组织领导水平。严格党风廉政各项制度,每年开展廉政专题教育,出台“十个不准”、许可证办证纪律、廉政监督卡和廉政监督员等制度。专门开设办证服务大厅,统一对外受理办证业务。开通24小时群众监督热线,在本局网站开设局长信箱和举报窗口,健全完善信访举报件受理、登记、核查、报告制度。2009年,我局首次列入省政府政风行风考评单位,在全省104个参评单位中,被评为组织工作考评成绩比较突出的部门和单位。
几年来,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认为这种成效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与先进兄弟省份比,差距还很大,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面临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艰巨,我们要清醒头脑,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为持续保持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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