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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31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2001〕1号)。国务院批准设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与其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原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划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涉及煤矿安全监察方面的工作,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名义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管理,机关行政编制160名;共设9个职能司(室),其中:煤矿安全监察一司负责监督检查国有煤矿安全生产情况,煤矿安全监察二司负责监督检查乡镇煤矿安全生产情况。
2001年12月31日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吴邦国主持召开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张宝明和副局长赵铁锤、王德学等出席会议。
2005年12月31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国办发〔2006〕1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担任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副主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王显政担任安委会成员兼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王德学、孙华山、梁嘉琨担任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同日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布部分地区已实施关闭矿井名单(第二批、1684处)。 |